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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.06

《学院南路街道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、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》

[来源:刘威][日期:2006-06-22][点击:3235]

2006.06《学院南路街道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、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》


根据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乡镇(街道)总工会试点工作的意见》精神及省、市总工会的要求,结合区工运事业发展的实际,经唐山市总工会与路南区委研究确定,我街拟建立街道总工会。根据我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确定代表、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。

学院南路街道已建工会组织30家,工会会员1400人。根据全国总工会《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》,确定正式代表30名。代表名额分配必须有明确的代表性和广泛性。经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,在辖区内有工会组织的企业、社区、机关中确定30个代表名额(具体分配:略)。

代表的具体条件是:

(1)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用户改革、开发;

(2) 生产、工作积极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;

(3) 热心工会工作,密切联系群众,受会员信任和拥护;

(4) 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。

另外,根据全国总工会《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》,确定街道总工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3名。


路南区学院南路街道总工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

2006年6月2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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